移工忙不停 月薪仍是15840
台灣移工聯盟19日與許多移工前往勞委會高喊「我要休假」,為不受《勞基法》保障休假權的家務移工請命,並宣告12月13日將再次走上街頭要求休假權利。(圖文/郭晉瑋)
【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】
踩過寫著多種語言的「我要休假」的血淚布條,2名來自越南與印尼的移工,向勞委會遞交陳情書。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吳靜如問:「你們要什麼?」數十名來自各國的移工向勞委會大喊:「我要休假!」12月13日,移工們要再向台灣政府吶喊:「我要休假!」
多個協助移工團體組成的「台灣移工聯盟」與許多移工19日上午再度前往勞委會,要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12月13日,給台灣16萬從事家務勞工的移工們「一個說法」。吳靜如痛批,宣稱「尊重人權」的台灣政府17年來漠視移工權益:「她們連機器都不如,家務勞動就是勞動,應受《勞動基準法》保障!」
吳靜如指出,來自東南亞國家、從事家務勞動或家庭照護的移工們,替台灣社福體系補破洞,但這16萬名移工卻無法受到勞基法保障,一年到頭都沒有休假日、鮮少能走出雇主家門,她呼籲:「勞委會醒過來!移工是人,不是奴隸!」
來自印尼的Lilis已在現任雇主家服務1年8個月。「我每天6點起床、10點才能上床休息;可是半夜1點又要起床幫阿嬤換尿布、3點也要。」Lilis說著中文,怯生生地透露自己的處境,她說:「我很累,真的很累、想要休息。」移工哭訴,「基本薪資調漲成17,280元,我們卻還是15,840元,而且完全沒有休假!」
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神父吳嘉德表示,世界人權宣言第24條明白指出「人人有休息及閒暇之權,包括工作時間受合理限制及定期有給休假之權」,但台灣政府完全漠視此宣言,還說尊重人權,根本是說謊。吳嘉德表示,移工在不當工作環境與條件下,沒有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,這造成移工處境困難,台灣政府不能繼續漠視。
吳靜如細數,2003年,台灣關心移工的勞工團體組成「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」,將《家事服務法》草案送進立院待審,但6年來不但毫無進度,勞委會也沒有做出任何官方版本的回應。
2004年8月,勞委會在北、中、南舉辦3場匯集官方、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大型公開研討會,學者皆公開表示,家務工勞動條件的保障應納入勞基法,但勞委會依舊沒有動作;2007年,近2千名移工與雇主及支持移工休假的支持者走上東區街頭,以越語、菲語、印語及泰語喊出「我要休假」的心聲,但勞委會依舊充耳不聞。
「今年我們要再上街頭!」移工團體怒吼,就算機器也會有故障的時候,家務工必須有休假權利,移工及移工團體將在12月13日12時30分於自由廣場前集合,再次走上街頭要求休假權利。「屆時希望有周休二日的勞委會可以給我們一個說法!不要再漠視人權!我要休假!」